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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住建部發布的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《住宅項目規范(征求意見稿)》中,對建筑防水提出了新要求,顛覆了現行“防水質保期5年”的規定,以相當高的要求取代之!
規范條文2.2.1規定住宅建筑設計工作年限應符合:結構不低于50年,屋面與衛生間防水不低于20年,地下室防水不低于結構設計工作年限(即:不低于50年)。
不論正式規范何時出臺,可以斷定的是,現行“防水質保期5年”的規定必將成為過去式!
建筑防水工程分為三大塊:地下室、屋面、室內,地下室防水是建筑防水工程的最難點,也是質量問題的高發區,而且一旦發生滲漏,后期修補更是難上加難!基于《住宅項目規范(征求意見稿)》要求,就是要做到“建筑不倒,地下不漏”!
如何做到地下室防水與結構同壽命?
說到這里,不得不說現階段很多參建單位存在的一個理解誤區:以為地下室防水好壞的主要責任是在做防水層的。
上面這個理念是錯誤的,地下室防水一定要“以剛為本”且“剛柔結合”:剛性防水是指防水混凝土(即:結構自防水)和砂漿層防水;柔性防水是指涂料防水層和卷材防水層。
如何理解“以剛為本”且“剛柔結合”?
地下室防水要做到與結構同壽命,靠柔性防水層是很難的,柔性防水層存在材料老化弊病,難以與混凝土結構同壽命,因此,地下室防水的根本還是結構自防水(即:剛性防水)。但剛性防水有一個致命缺點是容易開裂,會產生細微裂縫,由于這些裂縫的出現,會出現滲漏,所以必須要使用柔性防水層這道防線,彌補剛性防水的缺點。
可見,柔性防水材料應該是在剛性防水的基礎上使用的,而現階段,參建單位往往只重視柔性防水而忽視剛性防水,這也是導致不計其數的建筑地下室滲漏通病的根源。